亚太人工智能学会(AAIA)章程
一、学会名称
本组织的名称为亚太人工智能学会(AAIA)。
二、目的
本协会是学术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的组织,不符合任何人的个人利益。本学会的成立是为了促进 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和教育,以及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转化。
三、会员
《一》会员类别
本学会由三个级别的成员组成:会士、高级会员、会员。
《二》会员资格
任何同意本协会宗旨并愿意为本协会作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组织均可成为会员。申请人提交的入会申请由管理委员会讨论和批准。
《三》会员费用
本学会针对本学会会员不收取任何入会费用。
《四》投票权
自登记之日起,每一位信誉良好的正式会员在章程范围内有投票权。
《五》免责条款
学会会员对他们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包括他们进行或选择分享的研究。学会不承担其成员进行或共享的任何研究的成果或责任。个人 演讲者/作者的观点或意见不反映本学会观点或意见。
《六》会费
<一>管理委员会决定会费缴纳方式和时间。不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二>在特殊情况下,管理委员会可决定推迟或延迟支付全部或部分会费。
《七》终止会员资格
经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赞成投票,经适当听证后,可因故暂停或开除管理委员会成员。只有在事先书面通知管理委员会成员被停职或除名,说明理由,并根据法律规定及时提供就该事项举行听证会的机会后,才可举行这种听证会。
《八》辞职
任何会员均可提出书面辞职。辞职并不免除任何辞职会员对协会的任何责任,也不减少协会履行这些责任的任何权利。
《九》复职
前会员因事由被解聘,并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时,管理委员会可以多数票决定该会员复职。
《十》会员转让
协会的会员资格,或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权利,不得转让。
《十一》责任
协会的任何成员都不对协会的任何债务、义务或负债承担个人责任,协会的所有债权人可以完全依靠协会的资产来偿还债务。
四、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
本学会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服务委员会、出版、媒体和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会员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更换会员,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管理委员是本学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学会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委员会
<一>管理委员会的职权如下:
(一)执行各项决议。
(二)推荐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为召开会员大会作准备。
(四)就其工作和财政状况向大会提出报告。
(五)决定批准和罢免会员。
(六)决定办事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领导协会各机构的工作。
(八)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设立和选择荣誉职位。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管理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二>管理委员会是本学会的管理机构,由本学会会士组成。
<三>有表决权的会员选举的管理委员会会员少于九人,不得超过五十人。
<四>所有管理委员会会员必须年满十八岁,并且必须是协会的正式会员。
<五>管理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六>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形式举行。
<七>人工智能学会行业委员会至少年召开一次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形式举行。
<八>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总统出席的任何其他会议。
(二)检查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九>本会主席、副主席任期一年。
《三》秘书处
<一>秘书处应设秘书长一名。同时,按照本学会工作需要,设置符合工作量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应由秘书长根据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章程任命。
<三>在雇用工作人员和确定其服务条件时,应以效率、才干和诚实的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在征聘工作人员时,应尽可能适当地考虑到地域的普遍性。
<四>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部门、代表和实体的工作。
(三)提名各支部、代表机构、副秘书长和主要负责人,提交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
(四)决定雇用办事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执行委员会
《一》为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管理委员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管理委员会召开前对本学会的重要问 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方案供理事会表决。执行委员会对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委员会由五名成员 组成,包括秘书、发展与管理委 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团队服务委员会主 任。执行委员会成员由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一年,每位主任可以连任一 届。
《二》发展管理委员会(DMC)
发展管理委员会的目标是根据本学会的主旨、会员分布和学术特点,制定招募会员和扩大学术影响力的战略发展计划。发展管理委员会总监负责组织并向发展管理委员会学习,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制订会员征聘战略计划。
<二>建本学会通讯和更新本学会手册。
<三>发展管理主席应出席每季度一次的执行委员会会议,报告委员会的工作,并将任期内的所有信息记录并提交给下一任执行委员会主席。
《三》学术委员会(AAC)
学术委员会负责本学会学术活动。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领导学术委员会进行下列活动:
<一>举办研究研讨会、论坛。
<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三>协助本学会主席分发提案、审查会议文件。
<四>学术委员会主席应出席每季度召开的管理委员会会议,报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并记录提交下届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和信息。
《四》技术委员会(TC)
技术委员会负责本学会网站前端和后端的设计和维护。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和领导进行一下活动:
<一>维护本学会网站域名及电子邮件账户。
<二>管理本学会会员账户。
<三>更新关于本学会活动的网页信息,并根据需要向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四>向本学会会员发送系统生成的电子邮件。
<五>存档本学会文件,包括章程、会议纪要、通讯等。
<六>推荐促进成员之间交流和/或社会网络的新兴技术或工具。技术委员会主任应出席每季度一次 的管理委员会会议,报告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并保存相关活动信息,以便提交给下一任技术委员会主任。
《五》团队服务委员会
团队服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服务工作,并配合其他委员会完成各项活动。
五、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一》合同
学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委员会的任何高级职员、代理人或律师以管理委员会的名义或代表管理委员会签订任何合同以及交付任何文书,该等授权可为一般授权或仅限于特定情况。如此授权的任何权力均受有关管理委员会、协会章程及其细则等法律规定的约束。
《二》支票、汇票或付款单
所有以学会名义签发的支票、汇票、票据或其他负债证明,均应秘书长签名,其签名由管理委员会决议决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管理委员会未作出决定的情况下,该文书应由财政部门或本学会主席签字。
《三》存款
本学会所有资金应随时存入银行、信托公司或管理委员会选定的其他受托人。
《四》捐赠
管理委员会可代表本会接受任何供本会一般用途或任何特别用途之捐款、礼物或遗赠。
《五》会员
依照本学会章程,本学会员和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获得工作相应的工资报酬或劳动报酬。
《六》附则修改程序
<一>修改委员会
若本学会会员的投票权受到不利影响,管理委员会可通过、修改或废除附则。管理委员会将不得为已经超过任期的会员延长其任期。
<二>会员大会的修改
章程主要内容之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决议通过。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一>终止程序
(一)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因分立、合并需要撤销时,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终止协议。
(二)终止学会的协议应由会员大会表决。
<二>财产处理
(一)学会终止前,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会员代表的监督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债务清理和善后处理。清算期间,不得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二)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将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有关的经营。
《八》附则
<一>临时任命
本会成立初期,本会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成员经邀请暂时确定,任期届满及本学会正常运转后,将举行正式选举程序。